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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是什么罪
1、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2、法律主观:根据法律规定,挪用专项资金的后果有: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越重,量刑就越重。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法律主观: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还是滥用职权 涉嫌 挪用资金罪 。
5、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什么纪律
法律分析:挤占、挪用一般用途的专项资金,只是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财经纪律。将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用途的款物挪作他用,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
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根据查询律临网得知,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是滥用职权,涉嫌挪用资金罪。
你好,专项资金就是指专门用来做某一建设或者企划的资金,是不能轻易挪用的,但是仍然有人利用职位的便利挪用专项资金。
专款专用是铁律,政府的财产都是人民所共有的,所以每一笔资金都必须用在刀刃上。有一部分人明知挪用是违法行为,但也依旧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就挪用专项款这一行为带您进行一些了解。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故意,而不是由于工作的过失或者因业务不熟而造成的失误。其挪用资金是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行为人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行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直接挤占挪用。主要是在财政专项资金专户上将专款直接拨入到非专项使用单位,或在专款使用单位专账中直接列支非专项项目使用支出,违反专户管理、封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
1、“把关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忙作假还分钱的,全案可能涉嫌贪污罪,申报人就是贪污罪的共犯。
2、法律主观:行为人虚构事实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据为已的,构成贪污罪。
3、诈骗国家资金财产构成犯罪的,应该定罪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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