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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是指

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督查主体指什么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本篇目录: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1、词性不同。督察可做名词(指担任督察工作的人或旧时皇家香港警察和现在香港特区警察的警衔)、动词(监督察看)。督查只做动词(督促检查)。意思不同。督察,重在“察”,指监督视察。

督查是指-图1

2、意思不同:督查:监督,检查。不及物动词,更强调这一行为。督察:监督警察的职业。名词。作动词用时,包涵更严密的调查过程,较为权威、官方。权利不同:相较而言,督察组权力更大。

3、指向性不同。督查的含义更为一般性,通常指例行性的检查,比如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各项政策落地执行情况怎么样,并帮助解决。

4、区别:督察是检查的刑侦部门,警方都有。督查是政府部门.督察更常用,是监督检查的意思,督查则是一种专制检查行为。督察是一中职务,是专门监督警察的职务 。

5、这里的“督查”实际上就是“督促检查”之意。使用不同。督查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例行检查,上级查看下级工作有何问题,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帮助解决。督察更倾向于在地方可能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领域进行检察。词性不同。

督查是指-图2

6、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上,有“督察”,没有“督查”。“督察”是监督察看的意思,有时也指监督察看的人。的确,现在常常看到媒体上出现“督查”的写法。但是从语文规范化来说,还是写“督察”为好。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主要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政府监督,是指政府机关对社会各方面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政府监督是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公共管理和行政法治的重要方式之一。

解析: 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国家监督的主体是政府财政部门。我国目前对会计工作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家监督。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督查是指-图3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安徽省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推动政策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根据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3、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督查,必要时可以对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督查。第六条 国务院办公厅指导全国政府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督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承担国务院督查有关具体工作。

4、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文书格式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和被授权组织实施违法或者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十三条 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在上报督查结果的同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为

法律分析: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法律分析: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在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就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的上下级机关,如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各专门职能机关,如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在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就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的上下级机关,如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各专门职能机关,如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

卫生监督所监督检查执法主体是什么

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有: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健局(委)、区卫健局。有的地方叫卫计,有的地方交卫生,但目前最多的叫卫健,比如卫健委、卫健局。

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机关,也就是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县卫生局,一般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县(区)卫生局。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就要求承担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并经国家有关机关的合法许可。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督查主体指什么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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