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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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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目录: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只临时转移被保管物品的占有权;被保管物品只能是特定物或被特定化的种类物;保管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但也有无偿的合同。

什么是保管合同-图1

2、特殊特征:(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3、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保管合同主要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

4、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保管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目的为物品的保管,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的服务。

5、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什么是保管合同-图2

物流名词:什么是保管合同?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寄存人将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由保管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什么是保管合同-图3

保管合同不是诺成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什么是保管合同?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法律主观:什么是 保管合同 保管 合同 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寄存人将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由保管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什么是保管合同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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